近年来,灵寿县投入到民生事业上的资金逐年递增,仅在2013年,县财政投向民生事业资金就占到支出资金的83.94%。虽然“家底”不厚,但老百姓要花钱办的事不能耽误
“早上喝了一大碗面片汤,还就着凉拌菠菜吃了块馒头,吃得不赖!”5月10日上午,在灵寿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敬老院里,来自三圣院乡白马岗村的刘喜军大爷,对自己现在的生活特别满意,“我住的三人间,有暖气,有电扇,以前在家就我一个人,现在不怕冻着、饿着了。”
2011年,灵寿县投资1650万元,将光荣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三院合一,建成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覆盖平原5个乡镇并辐射全县,刘喜军老人就是首批受益者之一。
记者看到,在这间三人卧室里,每位老人的床头上方都安装了一台小挂扇。“老人的房间里,不适合安大吊扇。”县民政局副局长吕竹芹解释说,“老人们对冷热都敏感,夏天有的喜欢吹风,有的又怕太凉。换成单独的小挂扇,既满足了老人的需要,又不会相互影响。”
虽然“家底”不厚,但老百姓要花钱办的事却不能耽误。“2013年,县财政支出11亿元,其中9.6亿元投向了民生事业,占支出资金的83.94%。”县长周雪军说。
“2011年,县里打算新、改建村卫生室225所,经过测算,需投资1829.14万元,其中县财政要配套416.44万元,可是之前县财政已经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备配套了910万元,实在拿不出钱来。”回想起当时的难处,县卫生局副局长苏芳叹了口气。
没钱,就得想办法!一次拿不出,就是分期付款,也要保证村卫生室建设工程顺利实施,让广大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能看好病”。一番努力,225所村卫生室如期完成,而416.44万元的县级配套资金,也已按合同要求于2013年底支付完毕。
如今在灵寿县,县级医院有了接近省级医院水平的检查、治疗设备,卫生院配备了B超、心电图、血球计数仪等必需设备,医疗救治水平大幅提升。2013年7月1日,该县两家县级医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在石家庄市率先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标志着该县实现了县、乡、村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2014年,全县新农合参合农民278086人,参合率达99.9%,居石家庄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