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投诉多 买条电褥子失火烧了家

来源:燕赵晚报  2014-03-13 08:42:29  责任编辑:李莎

    典型案例

    电视购物300多元买的电褥子突然起火

    去年10月份,徐先生在一个电视购物频道,花300多元购买了一条电褥子,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电褥子的电线导管接头处松动。张先生怀疑此处设计可能有所缺陷,会影响正常使用,就把问题反馈给了生产厂家。厂家让徐先生把相关照片发到上海,以确认是否存在缺陷。正当徐先生去邮局寄送照片时,电褥子突然失火了,家里的东西几乎全被烧毁,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火灾发生后,在徐先生的多次力争下,厂家协调保险公司上门,最后赔偿了8000元的损失。不过,徐先生认为,火灾至少让他家损失了1.5万元,设计有缺陷或质量有问题的电褥子是罪魁祸首,厂家应该包赔所有损失,还要按照“退一赔二”的原则,三倍赔偿。对此,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买到缺陷商品 可向销售者或厂家索赔

    河北省消协投诉部尹建红表示,徐先生提出的损失赔偿问题,应该由相关部门核定火灾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核定结果确定索赔金额,简单地要求三倍赔偿没有依据。至于是电褥子存在设计缺陷还是质量问题,可寻求相关质检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根据报告向厂家追责。

    尹建红说,根据3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今后日常生活消费中,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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