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遏制工商资本“囤地冲动”?
“我国土地制度本身并不存在问题,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被钻空子,导致像王明这样的企业老板变相侵占农民土地和利益。”中央一位权威“三农”问题专家说。
记者采访的多位代表委员和专家认为,为防止土地制度执行出现偏差,相关法律法规仍须进一步完善,并明确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用地的准入和退出门槛,促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遏制工商资本“囤地冲动”。
全国人大代表、法律专家陈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法规在土地流转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和模糊,各地在土地流转上又处于各自摸索的状态,这给一些企业老板变相“囤地”留下了空间。
“要想防止一些企业老板在若干年后成为土地实际控制人,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两方面完善,做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和处置权。”有专家建议,首先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党的决议中确立的“长久不变”写进法律,切实稳定农民预期、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其次,当前一些法律法规也有限制农民土地处置权的规定,亟须进行调整或补充完善,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继承、转让、抵押、交易等权利。
还要明确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用地的准入和退出门槛。陈锡文认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主要应在三个领域:第一是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环节,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第二是闲置的、农村集体和农民没有能力开发的土地;第三是农民干不了的事让公司企业来做,农民干得了的事就让农民自己干。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颜辉建议,国家要坚持“农地农用”限制政策,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具体到土地资源配置流转,在符合条件、制度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发挥市场作用。让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用益物权,凭借土地增加收入、改变命运。
还有专家认为,国家应进一步强调,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工商资本大规模、长时间占用耕地。同时,还要尽快设立“资本入地”的准入和退出门槛,强化资本用途管制,真正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地的人手里。
此外,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韩长赋说,土地流转要依法、自愿、有偿,不要走弯路,如果是求急求大,可能欲速则不达。(记者潘林青、冯雷、王攀、徐蕊)(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王明为化名)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