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水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询问现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举手提问。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赵威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水环境保护进行询问。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赵威摄
水是生命之源,是文明之根。水环境保护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环境,保障社会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河北建设,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水环境保护工作对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专题询问,12名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
询问人:武志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我省部分地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严重,水安全存在不少隐患,已经成了制约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全省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如何改进?
应询人:陈国鹰(省环保厅厅长)
答:关于当前我省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省部分地表水污染严重。2013年,全省监测的140个河流水质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比例达到了30%。二是水体自净能力差。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四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主要表现在环境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地区联动的应对机制尚不完善,监管队伍既有人员不足的问题,也有能力不强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监测能力还很滞后,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尚未开始。
关于下一步要采取的主要措施,首先是研究制定好我省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牵头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厅正在会同水利、住建、农业、国土等部门,研究起草《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突出在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措施上提出明确要求,力争用5至7年的时间,全省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7大水系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全省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二是大力开展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行动。三是出台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等地方排放标准。四是建立河流和饮用水源水质监控和快速反应机制。五是落实新的《环境保护法》,破解当前环境执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