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月报制度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3-11-14 08:21:06  责任编辑:张昭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河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提出,按照环保部、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本月起,我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月报制度。

    通知提出,今冬明春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的重要时期,省环保厅将实行厅领导、处室和单位包市责任制,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市要将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与污染减排检查紧密结合,同步实施,作为当前环保工作重中之重。

    我省将实行月报制度和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的随时报告制度。从今年11月起,各市环保部门每月28日前将向省环保厅报送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展情况。省环保厅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环保部、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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