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年底异地就医网络全覆盖 参保人可享即时结算

来源:荆楚网  2013-10-28 00:12:30  责任编辑:郭凯

    楚天时报讯 记者程婷

    15日,记者从黄冈市医保局获悉,黄冈市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已进入最后调试阶段。预计今年年底,全市144万医保参保人在武汉18家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费用即可;政策范围内应报费用,将由该市医保局直接与院方结算。

    地方县市结算系统年内完工

    2012年12月,黄冈市被纳入湖北省第一批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地区。

    黄冈市医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刘静介绍,异地就医结算是近两年政府全力推进倡导的一项民心工程。早在2012年上半年,黄冈市24万市直单位参保户已悉数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截至今年9月,市医保局已为全市近200名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结算金额近5000万元。

    按照部署,全市各地方144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户均被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对象。目前,黄冈市医保局正积极开展各县域医保结算平台联网搭建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网络全覆盖。

    届时,参保患者到武汉定点医疗单位治疗前,只需到黄冈市医保局行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即可凭借相关审批材料在所在医院办理异地结算。患者住院期间,无须个人全额垫付诊疗费;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可报销的部分,则由黄冈市医保局与院方自行结算。此举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就医报销不便、个人垫付资金负担重以及往返奔波麻烦的问题。

    定点结算单位有望增至18家

    首批被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疗单位共9家,分别是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中医院、武警总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亚洲心脏病医院。此外,黄冈市医保局正积极与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急救中心等9家医院接洽,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力争让患者异地就医时有更多选择。

    根据患者入院治疗期间用药品类、治疗方式等,参保人员到18家医院异地就医的报销额度不一,其比例大体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致,分别可达政策范围内的90%、50%。

    异地就医政策主要是为了方便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而一些患者盲目崇拜外地名医名院,连痔疮、肠息肉这些本地医院完全有能力攻克的病种,也申请异地就医。

    对此,黄冈市医保局副局长王杏春并不提倡。他指出,同等病情,在用药及诊疗手段一致的情况下,患者在外地三甲医院治疗较本地三甲医院报销比例至少要低10%。“本地医院能看好的病,患者以就近治疗为宜。”他建议。

    新一轮医保缴纳工作本月启动

    患者申请异地就医结算的前提必须是医保参保户。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单位为载体,整体投保,保金按月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定期缴纳一次。本月起,2014年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启动,参保对象将首次免费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凡黄冈城区常住居民均可参加市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具体缴费标准为:18岁以下非从业人员(含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元,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每人每年缴费7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30元,重度残疾人员不缴费,低保人员不缴费。其中,新生儿凭户口可随时申请参保,在校学生的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

    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城镇居民(非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续保手续将集中在10月1日—12月31日统一办理,逾期未办理续保缴费视为断保。新参保的本地居民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两张1寸照片到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外地户口来黄冈的常住居民另要求携带所在社区常住证明或房产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续保的城镇居民则只需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工商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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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大病保险最高理赔达30万元

    时报讯(记者程婷)本月起,黄冈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新农合参保对象在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时,可实现与新农合报销同步;办理转诊手续在异地就医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和2013年度追溯理赔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再向参保单位申请理赔。

    新农合参保对象在住院和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不限病种,累计达8000元以上的费用,可按如下比例赔付:8000-30000元(含)赔付50%,3万—5万元(含)赔付60%,5万元以上赔付70%,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30万元。

    大病保险金一年只可扣除一次,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苦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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