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发布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3-09-24 09:00:42  责任编辑:张昭

    河北新闻网北京消息 环保部、发改委等六部委23日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这一区域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

    实施细则明确的具体目标是,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细则提出到2013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监测能力全覆盖;在这一基础上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根据预警等级实施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中小学校停课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熊跃辉表示,此次采取的措施前所未有,而且程度最严厉,“主要是为了把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他认为,实施细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这些细则包括20多条具体的措施,如大幅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淘汰黄标车等。到2015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全面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其余三省区2017年底前实施,届时北京市、天津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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