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社交网络》?陈可辛:《投名状》时我就已经“社交”过
同样是创业故事,同样也有一个官司在整部电影中穿插,有不少影迷就把《中国合伙人》和《社交网络》联系在一起,认为前者是在抄袭后者:都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一个青年人从校园起步的创业历程,以及与两个合伙人之间分分合合的关系。都用开场约五分钟的段落交代了创业的原始动机:一个是因为想出国没出成,另一个是因为想泡妞没泡成、想进兄弟会没进成,事业都起源于失败。
在《社交网络》结尾,世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面对自己一手打造的市值250亿美元的facebook,蜷在椅子里颓废地一遍遍刷新发给前女友的好友申请———他赢得了世界,却换不回最初的那个人,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而《中国合伙人》则宣扬了另一种充满光明却不无诡异的价值观:有了钱便有了世界,钱可以弥补一切不计代价的曾经。陈可辛从未掩饰对《社交网络》的喜爱,但“如果说‘抄袭’,《投名状》时我就已经‘社交’过了”。(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