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是“鼓励消费”还是“鼓励浪费”①
年夜饭成最低消费“重灾区”
□河北日报实习生周聪聪 记者马凤娥
一桌3988元,年夜饭成餐饮业最低消费“重灾区”
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外加一个3岁的孩子,想在饭店吃顿年夜饭,要花多少钱?省会新华区的小吴问遍了20多家饭店,得出的答案是:每家饭店都有最低消费要求,一顿年夜饭动辄上千。“阖家团圆宴,一桌1988元;吉祥如意宴,2988元;富贵荣华宴,3988元……”在小吴收集的林林总总的饭店宣传单中,类似的字眼反复出现,而且绝大部分都只提供八九个人的大桌套餐。“我说我们只有三个人就餐,能不能从套餐里去几个菜。人家说不管几个人都是这些菜,吃不了可以打包。这不明摆着要把年夜饭搞成‘剩宴’吗?!”对此,小吴着实难以接受。
在省会裕华路上,小吴终于找到一家可以单点年夜饭菜品的饭店。可当他满心欢喜地准备预订菜单时,服务员却告诉他菜品总价必须达到688元的最低消费。按照小吴的估算,这样最起码要点六七个菜,等于又变成了大桌餐。“要不是为了鼓励消费,你这样的小单子我们都不愿意接”,服务员对小吴说。“设个最低消费,让消费者来削足适履。这究竟是‘鼓励消费’还是在‘鼓励浪费’?”折腾了一个多星期还没定上年夜饭,小吴感到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