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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政协委员做客河北新闻网聚焦基层医疗发展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3-01-28 15:25:36 责任编辑:郭凯

    朱会宾:应该说乡村医生是我们农村卫生队伍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在农村的防病治病以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当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维护人民的健康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前段时间在央视正式播出的“最美乡村医生”就是这支队伍当中的杰出代表,他们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恪守职业道路,克服种种困难,尽职尽责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所以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卫生厅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乡村医生这支队伍的建设,对乡村医生队伍的成长壮大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特别是我们的新的医改政策实施以后,为解决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和我们省先后制定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基本上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明确了每个村、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集体产权的村卫生室,每千名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的标准,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职责,包括他们的补偿政策、养老政策和培训等相关的政策。我想我分几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按照我省政策规定,村卫生室从2012年起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村卫生室实现零差率以后药品不再加价,零差率销售后,为保证乡村医生得到合理补偿,规定了以下3项补助政策。

    第一项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国家从2009年起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教育,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健康管理,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管理以及建立健康档案等十大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其中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补助经费安排给村卫生室,按照201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人均25元计算,2013年又增长到人均30元,也就是说按照40%的补助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应得补助约合每服务人口10元到12元,今年应该是12元,巩固的方式就是年初预拨,年终考核结算的方式发放给乡村医生。

    第二项是一般诊疗费收入:过去乡村医生看病没有诊疗费,其收入主要是药品的利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国家规定采取一般诊疗费的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通过这项补助来体现医疗服务的劳动价值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按照我们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一般诊疗费标准由各县政府制定的。据我们了解,大部分是在10元/人次左右,但是不低于5块,一般都在5到10块,多数都是在10块。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既保证乡村医生的收入,又不增加群众看病负担,一般诊疗费并不是和群众直接收取,而是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支付,对群众基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不在诊疗费上再出钱。

    第三项是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专项补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政府按照每户籍人口每年8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偿。

    介绍了上述三项补助政策后,我可以给大家算一笔账,我们按照一名乡村医生服务1000个农民估算一下,一般诊疗费大约是在10块,另外就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今年按照40%计算是12块,这三项是按照服务人口每人人均是30块钱,按照一千人算,乡村医生年平均收入大概能达到3万元左右。当然,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还会遇到一些比如有的村乡村医生多而服务人口少,有的村条件艰苦、住户少而且又分散等具体困难,但是具体的政策都是由各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基本上就是要保证乡村医生三项补助经费要落实到位。

    对于乡村医生养老的问题,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县、市两级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发放养老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制定和调整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和标准,同时鼓励市、县(市、区)政府采取更多优惠措施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另据我们了解,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一些发达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将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政府财力的提高,我相信这一问题将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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