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欠费被收滞纳金 张家口市民质疑“不清不楚”
河北新闻网
2011-11-25 13: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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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张家口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刘雅静)随着冬季采暖期的到来,去年未缴纳供热费的用户今年遭遇停暖,用户在缴齐拖欠供热费的同时,被要求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最高的竟然比供热费还高。为此,记者采访了张家口市公用事业局供热管理办公室。

    董先生家住宣化区,过去一直是单位供热,近年来,他一直长期在外地居住,每年的供热费单位会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所以他一直没有为此操心过。谁知,今冬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打来电话,告知他需要补缴去年全年的暖气费。董先生非常纳闷,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家中已经改为集中供热了,他在外居住期间,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为此,他提出自己不知情,而且没有居住,是否可以申报停暖,按照50%供热费缴纳。对方拒绝了他的请求,并称报停必须提前申请。眼见沟通无望,董先生便交了这笔供热费,可就在他托人缴费的时候,被告知需缴纳滞纳金400元。因为这400元滞纳金的收取没有任何政策文件依据,董先生认为交得不清不楚。

    采访中,记者得知董先生被要求缴纳的400元滞纳金并不算多,有的市民甚至被要求缴纳比自己的供热费还高的滞纳金。宣化区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宣化区集中供热由宣化建投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供热办今年接到过一些市民的投诉,经过协调,该公司将滞纳金的最高限额定位在400元。对于收费依据,该工作人员称,都是企业行为,市里没有相关文件。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张家口市公用事业局供热办。“谢工”告诉记者,目前,张家口确实没有关于城市集中供热滞纳金的明文规定。不过,随着集中供热的不断发展,很多问题便暴露出来,比如滞纳金、过期缴纳的期限等,他们从去年便开始起草“张家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里面就包括了缴费过期的期限及滞纳金的问题。目前,该办法仍在完善中,预计明年可正式出台,这样很多问题便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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