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供热公司 取暖费就多收?
河北新闻网
2011-11-08 10:51
来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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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除了收取每平米22元的取暖费,还要额外收每平米4元的热交换站整改费,这不是变相涨价吗?”昨日,家住石市兰亭小区的李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居住的小区收费比规定价格多了4块钱。

    小区物业挂出通知,催业主尽快交纳“设备改造费”

    ■居民:换了供热公司 就每平方米多收4元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省会新石南路和石铜路交口的兰亭小区,看到了一份落款为兰亭物业的《通知》。《通知》称,由于之前的时光供热站不能满足供热需求,今年将换由鹿华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物业公司接到鹿华通知,称兰亭小区的换热设备不符合新管网承压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更换热交换器,否则今冬无法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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