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打捐赠旗建自家房 "汶川驰援"子虚乌有?
河北新闻网
2011-04-30 15:39
来源:CCTV
责任编辑: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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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农贸市场为卖房?

  农贸市场和商住楼所处的地块,在天岗湖乡正街一条主干道边,占地20多亩,5年前还是天岗湖粮管所的地盘。

  “2006年,陈光标为修建农贸市场占用了20多亩的天岗湖粮管所,老弱病残的职工被撵出无家可归,而陈造了和农贸市场连在一起的几十套楼房出售牟取暴利。2007年5月以投建老年活动中心为名,以每亩23600元赔偿强行买断了联淮村七组的33.5亩耕地和一个面积近10亩的蓄水塘,还把紧挨这片地的居民房屋推掉。有村民不愿在赔偿协议上签字,村干部以停水断电、计划生育加倍处罚要挟签字。”

  村民们说,这些以慈善名义征得的土地,所建造的老年中心、农贸市场、商业街等实际都是陈家的,这在当地尽人皆知。

  随后记者又辗转查到当时农贸市场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陈景标,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但今年4月25日,天岗湖乡党委书记钟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8年起农贸市场已交由政府管理。

  农贸市场旁的商住楼,记者也拿到一份由购房户提供、签订于2007年的“房屋转让协议”。该协议显示,甲方为“陈景标”。协议附件同时写明,这片建筑面积2520平方米的商住楼“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名为“陈景标”。

  购房协议还显示,2007年这套房的合同价是12万元。而据购房户介绍,两年后每套房的卖价已经涨到25万元左右。

  “老年活动中心”临街还有一排十多间的联体店面,也是陈家在张罗着租售。租售处人员介绍,这里的大老板是陈光标,二老板是陈景标。

  4月26日,在陈光标的农贸市场仍纠结于“公私”争议之时,天岗湖乡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核心问题并不在此,“当时以捐建的名义可以拿地,也很便宜,而实际上还是为了建商住楼,卖房子。”

  泗洪一名房地产老板也介绍,国家对征地限制很严,私人不可能拿到大块的土地,但如果是慈善捐建,性质则变成公益性用地,依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可由政府对土地征用并给予补偿。

  然而据购房户反映,他们当年从陈景标手中购买的商品房,至今房产证还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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