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建董事长于炼: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发展的首要功臣
河北新闻网
2011-03-04 22: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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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你认为农民工基本权益是什么?他们怎样获得基本权益?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

    于炼:我国已经进入“以人为本”的时代,要让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享受有尊严的生活。使他们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生产有安全,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实现农民工向新市民转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盲流”到农民工是个人行为,从农民工到新市民则需要政府的力量来推动。但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统筹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有“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我国产业工人有工会组织,妇女有全国妇联,青少年有共青团等组织,但2.3亿的农民工却没有一个专门组织对其进行管理和服务。

    主持人:对此现状,您有何建议和提案?

    于炼:首先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农民工进城务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将服务农民工、解决农民工的城市待遇问题当作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农民工向先进工人阶级的深度转化、在全局上逐步缩小并最终消灭私有制社会形成的三大差别的重要任务。从中央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各地市级政府,应设立专职的农民工管理与服务机构,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公共预算,自上而下地理顺农民工工作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具体指导农民工就业,协调管理农民工事务,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

    其次在管理方式上,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为农民工在进城务工中遇到的医疗、维权、子女入学等各种问题,提供“一站式”服务,各职能部门联合办公,改变目前政府各个部门“各管一段”的现状,用政府的服务质量,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保障农民工应有的公民权益。

    三是整合利用教育和人力市场两个资源,进一步调动用工单位、农民工、输入地与输出地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技工学校和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办长期的、固定的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班,政、企、协、校共同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资格培训、强化培训等。

    四是各地政府应善待农民工,为他们融入当地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区和宣传机构的作用,使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民主政治权利。中小城镇要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以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尝试“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制度;大城市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让农民工成为城市新居民的社会服务体系,“集中精力办大事”,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保医疗、保障性住房、子女义务教育等民生大事。

    五是工会要发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在农民工中广泛组建工会、大力发展会员,为农民工维权做实事、做好事,真正成为农民工的诉求渠道。建议各级工会组织不仅要广泛吸收和动员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同时吸收优秀农民工代表充实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班子。各级妇联、各级青联的领导班子里也应有农民工的代表。(作者 肖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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