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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客户端讯(记者孔新花)近日,纵览新闻客户端网友通过“营商助企直通车”反映“沧州河间市顺丰快递员未经顾客同意修改取件时间 导致发货延误”的问题。阳光理政平台入驻单位沧州市邮政管理局通过“营商助企直通车”回复称,已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纵览新闻记者联系这名网友获悉,顺丰公司已向其赔付1515元。
网友通过“营商助企直通车”反映的问题:
沧州河间市米各庄的顺丰快递员未经我同意擅自更改了我的取件时间,这导致我的货物没有按时发往客户,因此客户扣除了我1515元的货款。我多次尝试与顺丰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对我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都被拒绝了。
沧州市邮政管理局通过“营商助企直通车”作出的回复:
3月5日,我局申诉中心电话回访反映人,告知处理结果,反映人表示无异议。
3月5日下午,纵览新闻记者联系这名网友获悉,顺丰公司已向其赔付1515元。网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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