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未完成前往异地工作或生活当如何应对

2023-10-09 18:27:22 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

扫码阅读手机版

近日,多位驾考学员咨询,申请驾驶人考试仅完成部分科目需要前往其他城市工作或生活,能否将驾考转入居住地继续考试呢?回答是肯定的!今日梳理“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及办理方式。

一、相关规定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九条: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不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在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三、如何申请办理?

1.携带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两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2.办理地点

①车管一分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西路672号)

②车管三分所(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岗上村永寺路9号)

四、三类情形办理方式(以转入石家庄为例)

1.第一类

申请人在转出地已完成科目一、科目二及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仅剩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未考或未通过的,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时,申请人无需提供接受培训驾校信息,直接提交资料,车管所受理业务后即可转入。

2.第二类

申请人在转出地未完成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在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提交资料时,需要一并提供接受培训驾校信息,车管所受理业务后即可转入。

3.第三类

对于在转出地报名后未参加或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在转入地直接重新报名考试,原居住地报考信息将会自动注销。

五、温馨提示

1.此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考试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

3.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

责任编辑:许丽萍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