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他人31万 民警辗转多地连续3年奔波调查取证为其全部追回

2023-04-06 16:00:40 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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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客户端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吴凡 通讯员恭贺)2020年3月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刑警一中队受理了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1万。因受害人报警时间晚、案件复杂等因素导致证据缺失,案件进展缓慢。为此,三年来办案民警不断往返奔波于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特别是“柱石2023”系列专项行动开始后,刑警一中队加大了在侦案件的侦破力度。最终,于2023年4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还将受害人被骗31万赃款全部追回。

2020年3月,石家庄市栾城区居民闫某来到该局刑警一中队报警称,其被人骗了31万元,请求民警帮助。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工作。经查,2018年5月,受害人闫某打算在邢台市某县开办某矿产资源运转站,因人地两疏不知办理流程,便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男,58岁,邯郸人),杨某自称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能够帮助闫某办理矿产资源中转站且不被查封为由骗取了闫某31万元。为了取得闫某信任,他还特意为闫某做了一个“某矿产有限公司理事单位”的牌匾。

但该中转站挂牌经营才5天就被邢台市相关部门查封,此后两年多时间里,闫某多次找杨某解决问题,但杨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以正在跑办关系为由将闫某搪塞过去。感觉被骗后,2020年3月,闫某向银行转账打款所在地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报警。

该局刑警一中队受理此案后,围绕受害人提供的转账信息及聊天记录等线索展开工作。因受害人报警时间晚、事发地在邢台且中转站现场已被当地执法机关清除等因素导致证据缺失,案件进展缓慢。为了能够为受害人追回被骗资金,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维护法律尊严。办案民警从零开始,一点一点搜集证据、固定证据,三年来不断往返于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地寻找案件线索、涉案关联人,特别是“柱石2023”系列专项行动开始后,刑警一中队更是加大了在侦案件的侦办力度,经大量工作,最终固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全部犯罪证据,证据链形成闭环。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迫于压力于4月3日主动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投案自首,并对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闫某31万元用于日常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责任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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