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他人帮助“跑分”,一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2-06-21 17:41: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受人诱导,想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挣点外快”,没想到差点因此触犯了法律,幸亏民警及时劝阻,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铸盾2022”“清网2022”专项行动中,新乐警方始终紧盯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雷厉果决。2022年6月17日,经工作,新乐警方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穆某(新乐人,男,25岁)。

17日当天,一名小伙子匆匆来到新乐市公安局刑警邯邰中队,称自己想要警方帮其出具一张开办银行卡的证明。

民警一听,立即警觉了起来。凭借工作经验,民警觉得事出奇怪,并反复询问小伙子办理银行卡的目的。经不住民警的再三询问,小伙子支支吾吾地将事情的真实情况告知了民警。原来,小伙子的一个朋友告诉他,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可以赚钱,一天就可以赚七八百,小伙子财迷心窍,一时心动便跑去银行办理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其办卡动机不纯,便要求其来公安局办理开卡证明,没成想还是没能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民警告诉小伙子,出租出借银行卡进行“跑分”涉嫌违法犯罪,切不可为贪图一点蝇头小利而使自己身陷囹圄。经过一番训诫,小伙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谢民警及时劝阻自己,并表示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不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

为尽快抓获幕后黑手,民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穆某,经工作,于新乐市某酒店内当场将其抓获。

经讯问,穆某对其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跑分”并诱导他人出租出借银行卡“跑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穆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新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新乐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贪图蝇头小利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继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燕都融媒体陈乾玲 通讯员路濛 吴玮涛)

责任编辑:陈乾玲

相关新闻: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