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2022-06-20 15:02: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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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梦华)6月15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贷款科科长周帆做客“阳光理政”视频访谈节目,就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进行解答。

“石家庄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周帆称。

据了解,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2020年11月3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通知》明确,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责任编辑:宋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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