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为基础提高监管效能 河北省创新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

2022-05-20 19:22:40 来源: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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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认真总结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支持探索、鼓励创新、相互借鉴、全面提升”的浓厚氛围,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案例推选暨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全面展示2018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工作成效,发掘培树一批企业满意、群众认可的改革亮点和先进典型,复制推广一批经过实践检验、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具有鲜明河北特色的改革品牌。

制度简介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着力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框架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精准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策制度支撑。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建立清单制度、分级开展评价、确定评价周期、统一评价标准、明确分类内涵、限定严重失信类别、统筹协调联动、加强属地监管、强化结果运用的思路,为今后一段时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建立全省统一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综合1年内企业失信行为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将企业信用状况统一划分为A、B、C、D四类,并明确分类内涵。

 (三)建设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开发上线“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可按照我省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评级,实现评价结果按设定周期自动生成、自动更新、直观展示,向行业监管部门常态共享,企业自身或其授权方通过“信用河北”网站便捷查询。

创新点

(一)分级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企业隶属关系,根据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强化分级管理,分级编制评价企业名录。将驻冀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以及金融、能源、电力、烟草、食盐、电信、交通、银行等垄断性行业企业纳入省级评价企业名录,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市级评价企业名录,其他企业纳入注册地址所在县级评价企业名录。目前,已完成80家省级企业信用评价,其中77家A级,3家B级。    

(二)分级制定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创新工作思路,依据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对表对标中央层面设定的适用于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系统梳理适用于企业监管的行政检查事项,形成涉及30个省有关部门、277个事项的省级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市、县两级将参照省级做法,以属地监管和全面覆盖为原则,分级制定本地信用监管事项清单。

(三)实现信用监管闭环管理。依托各级信用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可通过查询或下载省级信用评价结果。在列入信用监管事项清单的事项中,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有投诉举报和确有必要的,可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C类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向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对D类企业,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限制措施。同时,强化跟踪问效,推进应用结果逐级自动反馈,实现评价—应用—反馈闭环管理。

实施效果与利好

经过各地和省有关部门探索实践,我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沧州市先行探索开展相关工作,采用“信用风险+双随机”模式进行检查,问题发现率由之前的13%提高到20%,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度。省交通运输厅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项目招投标、资质管理、从业行为管理等工作中,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行政审批时优先或加快办理,行政检查时适度减少检查频次,奖项评定时优先推荐;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验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进行差异化的监管,实现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为政府各有关部门提升监管的有效性、精准性提供有力支撑,打造企业信用分级分类“新品牌”。

形成的制度成果

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建立清单制度、分级开展评价、确定评价周期、统一评价标准、明确分类内涵、限定严重失信类别、统筹协调联动、加强属地监管、强化结果运用的思路,为今后一段时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提供了积极有力的政策支撑。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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