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多措并举推进国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2022-05-10 17:02:42 来源:保定市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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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认真总结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经验成效,努力营造“支持探索、鼓励创新、相互借鉴、全面提升”的浓厚氛围,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案例推选暨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全面展示2018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工作成效,发掘培树一批企业满意、群众认可的改革亮点和先进典型,复制推广一批经过实践检验、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具有鲜明河北特色的改革品牌。

制度简介

为全面清理、严格规范行政备案事项,2021年7月国务院批复河北、浙江、湖北三省进行为期1年的行政备案改革试点,河北省共选取2市、6县做为试点单位,高阳县被列为河北省和保定市试点县,为我省乃至全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创新点

一是实现“一门办”。充分发挥试点作用,印发第一批行政备案事项(共89项),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备案流程等内容,推动部分行政备案事项在我县先行先试。在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备案专区,全县所有行政备案事项全部进驻专区,真正实现行政备案与行政许可事项“一门通办”。

二是实现“一链办”。根据备案部门和办理流程关联度对相关业务链条进行整合,统一办理标准,实行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审核类备案事项,纳入“全链条办理”流程之中,避免某一个环节事项游离于整个链条之外,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

三是实现“智能办”。为探索“互联网+备案”智能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备案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筛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申请材料及流程简单的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社会团体印章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等6项事项作为第一批智能备案事项,实现“秒备秒办”。

四是实现“提速办”。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制定《高阳县行政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行政备案事项分为告知类、确认类、审核类三类,压减办理时限,将三类事项办理时限分别压减至1、1、3个工作日。同时,将办件量大、市场需求活跃的智能备案事项纳入自助一体机办理,丰富办理渠道,并提供“周末不打烊”服务。

实施效果与利好

一是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投资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事项入驻专区后,大大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河北磐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酶制剂、中药开发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从企业注册到完成备案仅用了2个工作日;高阳县荣顺生猪饲养有限公司年出栏肉猪4000头建设项目,从企业注册到完成备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用时2个工作日。

二是加快项目落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等事项入驻专区后,进一步加快了项目施工进度。巾巾乐道产业育城中心项目从4月17日摘牌拿地到6月1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仅用61天时间,除去勘察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各20日的公示期以及双休日,实际审批只有14个工作日;蒲口镇春蕾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到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仅用时2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用时10个工作日。

三是获得群众满意。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乡村兽医备案、执业兽医备案入驻专区后,为农村养殖户提供了极大便利;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民办学校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事后备案、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入驻专区后,避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部门跑办;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实现智能备案后,将申请材料由3件压缩为1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申请人备案信息打印出来电子归档,不再要求申请人线下核验,不再留存纸质档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形成的制度成果

先后印发《高阳县国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高政字〔2021〕23号)、《高阳县关于开展行政备案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高审改字〔2021〕3号)、《高阳县第一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高政办〔2022〕4号)、《高阳县行政备案实施要素编制指南》;制定《高阳县行政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6项智能备案事项办理规范。

复制推广情况

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保定市高阳县典型经验做法相继被人民网客户端、中国新闻网、河北新闻网、长城网等国家、省、市新闻媒体采用8篇,被保定市深改动态简报简报采用1篇。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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