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布首个总林长令

2022-04-11 15:10:12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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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发布首个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协作单位,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若干措施》要求,以“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河北省“1号、2号总林长令”,推深做实林长制,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

总林长令明确,各级林长要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巡林检查督导,市级林长每年不定期巡林不少于2次,县级林长每季度巡林1次(森林草原防火期增加巡林次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针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正处于关键期,总林长令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绷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层层压实防火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发布封山禁火公告,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加强重点人群、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防火氛围,大力开展林区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大防火检查站、蓄水池、防火通道和林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防灭火装备,构建“天、空、地”一体化预警监测体系,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责任编辑:胡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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