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理政>> 省教育考试院谈“如何科学填报高考志愿”>>访谈看点

专项计划招生 需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方可填报

2018-06-27 09:20: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近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工作人员刘业炜做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直播间时,对“专项计划”招生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悉,“专项计划”分为三类,即“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刘业炜介绍称,“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河北省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和本科提前批B,执行的文化控制线分别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在《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有明确的标注执行本一线还是本二线。国家专项计划需要高考报名时,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安排在本一特殊类型批,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只设一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刘业炜表示,报考高效专项计划也需要考生申请之后高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

刘业炜表示,“地方专项计划”是“河北省属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执行河北省本一文化控制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能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刘业炜说:“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也需要在高考报名时申请,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责任编辑:成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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