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改革原中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近日,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将统一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这也意味着今后中小学教师也可以评正高职称。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也可以评正高职称
方案规定,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根据规定,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用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