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记录信息更全面
不动产,是指土地、水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2月6日,石家庄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发出。市民于兵拿着刚刚出炉的不动产权证书向记者展示。对照旧版房产证,记者发现不动产权证书封面与旧版有些相似,鲜红封面上印有国徽,下方印有金色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主要记录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记录信息更全面详细,且保密性也更强。
据介绍,证书还增添了不少现代科技元素,比较明显的是增加了镭射区,防伪性更强,内页印有二维码。证书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宗不动产信息。
“此次发出的不动产权证书共142个,主要涉及个人和少部分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宋苏生介绍,自12月7日起,我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不含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矿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房屋等证书依然有效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多头管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
过去,房产、土地等证书的审批发放权归属很多部门。如今,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运营,实现了政府部门统一协调,信息共享。今后,老百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只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就能一站办理。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权证书涵盖了老百姓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多项不动产信息。在方便百姓和单位的同时,不动产登记的推进,将有利于解决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机构重叠等问题,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
对于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的问题,宋苏生表示,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但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办理买卖、变更、转移等过户手续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此外,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原来核发过土地证的,办理过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通过中介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个人,要提前通过正规中介机构进行查询,确认交易过户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已经挂接,再签合同办过户。如果查询中发现信息尚未挂接,则由原房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登记办理,工作人员将会及时上门进行土地信息测绘、登记,与房产信息进行挂接后,方可办理手续。(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