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具备5个条件
很久以来,能在承德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李福忠的梦想。
自从离开安徽老家辗转各地做小生意,一个“漂”字形容他的生活状态再恰当不过了。最终,李福忠选择了承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承德地儿好人好,能在承德成个家,有套自己的房子,再好不过了。”
然而,外地务工人员的买房难让李福忠的买房梦一推再推。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近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印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管理规范操作指导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出台,以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行政行为,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群体的利益。5月20日,记者在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将按照细则规定,在优先保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分配。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在承德申请保障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线以下;家庭资产总额在规定的家庭资产总额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线以下;在工作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具体标准由县区政府确定,每年调整一次,并对社会进行公布。属人才引进的人员,不受收入、资产限制。
外来务工人员在承德申请保障房,需提交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须提供未婚证明;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证件丢失的,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拥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拥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赁证或租赁协议,租住或借住个人住房的,需提供租住合同或借住协议);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除上述材料外,同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人才引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变卖房产治病的,需提供卖房协议及治疗费用证明(甲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收据或证明);孤、老、病、残等特殊家庭需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外来务工人员,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要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记者董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