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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繁荣”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出现乃至“繁荣”的历史,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小产权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是从2007年开始的,而这一年也正是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
当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一份“买房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否则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尽管主管部门明确表态,但全国一些农村集体组织还是不断在打“小产权房”的主意,各地的“小产权房”也成为屡打不绝的问题。在北京,通州区张家湾等地成为了媒体关注的“小产权房”集中区域。
对于打击查处“小产权房”,从国家到北京也一直采取高压政策。国土部每季度的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中,基本上都有对“小产权房”的查处。而北京也在2007年就完成了对通州张家湾镇和房山琉璃河镇非法占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处理。
据了解,2008年国土部开始研究制定小产权房的相关处理意见。各地此前也在等待着国土部的大原则来确定各自的处理办法。
2012年上半年,北京开始了集中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当年9月公布了首批79个“小产权房”项目,2013年6月又公布了第二批6个项目。
不过,这次北京对于“小产权房”的风暴,刮向的主要是在建和在售的“小产权房”项目,而已售的“小产权房”由于情况复杂,在处理方面,政府还是较为谨慎。(新京报)
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三大要因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所有在建、在售“小产权房”一律停建、停售。但从《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宿迁调研的情况来看,这一政策执行得并不好。“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背后,潜藏着土地指标紧张、利益驱动、政绩冲动等三大要因。
从用途来看,土地可以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随着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存量建设用地越来越少,新增建设用地则主要来自于农用地转用,而农用地转用指标则由省人民政府实行年度总量控制。而且转用程序十分严格复杂,必须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庄、集镇规划的前提下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并分批逐级上报,经批准后再实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一些乡镇之所以热衷于“小产权房”,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土地指标紧张。据知情人士透露,宿迁全市每年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只有几千亩,分到一个县一年最多千把亩,这个数字还在逐年减少。一位乡镇党委书记私下感叹,有时候招来一个大项目却落不了地,仅有的指标还要保障重点交通、水利、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用地,哪里还有多余的指标去搞“大产权房”开发。宿迁市《关于我市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也认为,建设用地是制约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一大瓶颈,因为土地增减挂钩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的70%都用在了市、县(区)城区的建设,返还给乡镇的30%指标也优先安排供给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形成了工业集中区挤占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指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