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时任总理的温家宝替农民工讨薪以来,中国建筑业的劳动关系开始发生调整和变化。”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大君说,“最具代表性的政策,是试图以建筑业劳务分包公司来取代‘包工头’,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
建筑业的劳务分包制度,始于2005年。当年8月5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文件指出:“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按规定,到2008年,建筑施工企业须成立自己的建筑劳务公司。
但《报告》调查显示,2008年至今,建筑业“层层盘剥”的“食物链”仍普遍存在。这条利益链的顶端是开发商,下一层则是建筑劳务公司。
《报告》显示,在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环节中,劳务分包企业与开发商分列前两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43.5%与31.2%。
相对而言,“欠薪包工头”所占比例仅为13.8%。总包施工企业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环节所占比例,仅为7.2%。
《报告》认为:“劳务公司通过向不具备资质的私人包工头提供资质,赚取挂靠费用。而具体的一线工人的招募和组织管理,仍旧由最基层的包工头来完成。这样一来,建筑施工企业将用工责任转嫁到包工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