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价格陆续走进“阶梯时代” 节约资源效果显现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14-12-14 16:01:57  责任编辑:孔思远

    【核心提示】2012年7月,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已在我国大部分省份开始实行。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组织召开《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征求意见稿)》的讨论。2014年1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我国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全面迎来“阶梯定价时代”。

我国“水电气”价格陆续进入“阶梯时代”

2015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资源品价格走向阶梯时代

    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3日消息,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表示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尚未出台居民用电峰谷电价的地区,要在2015年底前出台,由居民用户选择执行。

    发改委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12年7月实施以来,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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