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禁烟16年 医院走廊仍见吸烟者
12月1日,东方今报记者从郑州市爱卫办获悉,郑州禁烟条例已实施16年。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明确规定禁烟区域: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和病房;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室、学生宿舍、活动室,其他学校的室内教学和科研场所;会议室(厅)、会堂、礼堂;商场、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影剧院、录像厅、体育馆的观众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室)、阅览室、科技馆、档案馆,等等。
对于违反者,市、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构都将予以警告或罚款。
12月1日下午,郑州市康复前街上的一家医院,在靠近楼梯口的位置,有多名男士抽烟。一男士称等待亲人从手术室出来,看到记者采访他摁灭了烟头。
在郑州市航海路上一家大型商场内,未见到有人抽烟,只在商场里的个别餐厅内发现有抽烟者。在政通路附近一家影院内,入口休息区有男士抽烟,而进入影院内未见到有人抽烟。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文 张晓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