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是个坎!河北“欠薪入罪”有了具体标准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14-12-01 18:26:37  责任编辑:冀晓航

    【核心提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河北“欠薪入罪”有了具体标准:超8000元面临刑罚

    8000元算不上一笔巨款。但如果是拖欠劳动者工资跨过了8000元这个坎,就可能被认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欠薪者将面临《刑法》处罚。

    日前,河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春节临近各地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即将进入高潮。河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因种种原因,河北欠薪案件的调查处理还存在着移送、立案、起诉、判决等环节不够顺畅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意见》,还明确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有关事宜,惩治严重欠薪违法行为的各项工作依据更为明确。

常州欠薪老板玩消失 被刑拘乖乖还钱

    郑某是常州一家装修公司的老板,雇佣了十来名员工干活。平日里,接到装修工程时,有些材料都是员工现行垫付购买,后再与其结账。从2013年4月开始,小吴等人就帮郑某做装修,期间垫付黄砂、水泥等材料费。但是不知怎么的,郑某突然开始拒绝支付报酬。粗略估算,郑某总共拖欠员工工资10万多元。

    由于郑某拒绝支付工资和材料费,最终还躲了起来。小吴等人无奈从2014年1月向劳动部门举报,劳动部门考虑到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于是将案件立案后请求西林派出所处理。西林派出所的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在郑某的亲朋好友处,都没有找到郑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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