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欠薪惩治力度 才能实现理性讨薪
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汇星名庭小区,一周内两个夜晚停水、停电,给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不便。小区居民通过物业方面了解到,因为承包商负责人跑路,该小区的建筑工人便采取这种恶意断水、断电的极端行为以讨要薪水。
不少经历讨薪工人与物业冲突的居民认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建筑工人往往被视为弱势群体,但用这种过激方式扰乱居民生活,有种“躺着也中枪”的感觉。
然而,在“极端的另一端”,我们应看到的是,一方面,这种过激讨薪说明他们的维权渠道不畅、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法治建设尚有缺失,使得“恶意欠薪”者得不到有效惩治。
近年来,包括惠州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出台了防治欠薪问题的严厉举措,如惠阳区去年推行了“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建筑工地开工前,用工单位要先在银行办卡,并按照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提取工资保证金。即便如此,欠薪现象仍是令人头痛的顽疾,并且一到年终就成为欠薪外来工集中投诉、职能部门疲于奔命的“死循环”,外来工切身利益与政府管理成本都被无限度透支,行政干预的局限性也暴露无遗。
笔者认为,当市场自我调节与行政管理手段都不能消弭恶意欠薪行为的增长时,政府和民众就必须意识到,或许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让恶意欠薪者面临更严厉处罚,乃至牢狱之灾,才能让“无制所以无畏”的老赖们望而却步。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既要完善立法,加大对“恶意欠薪”者的处罚力度,也要加强对外来务工者的普法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此学法、懂法,才能用法,一旦发生纠纷,当事双方才能从极端走回理性,而不会让小区居民遭受没来由的损失。(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