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全面禁烟”法规成为“纸老虎”

来源:齐鲁晚报  2014-11-27 22:30:28  责任编辑:侯猛

  公共场所控烟这么多年始终难见效果,从侧面证明了控烟工作的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全面禁烟”无法落实。如果法规制定时多考虑一些细节,在执行环节多一些可操作性,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并非没有可能。

  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从送审稿的来看,这次控烟措施的严格程度可谓空前,比如部分禁烟区域从室内转到了室外,比如“烟草制品包装上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少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等,然而控烟规定真正实行起来效果如何,还是让人不免疑虑。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各地并不缺乏相关的控烟条例和规定。然而大多数停留在纸面上,成了“纸老虎”。一方面是不断出台的标准和规定,一方面是公共场所“烟雾缭绕”,控烟的难度可想而知。

  公共场所控烟之所以屡遭挫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规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不够。在饭店、公交候车区,如果发现有人吸烟,估计很少有人会去制止,更别说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处罚了。看似只有一个烟头,其实管理起来涉及卫生、公安、工商等十多个执法部门,法规原则性规定多,执法部门权责不明等都是控烟工作道路上的“拦路虎”。如果相关的规定不能消除这些细节“漏洞”,控烟难免重复以往的轨迹,沦为形式。此外,如何厘清法治和宣传教育的界限,也是控烟工作必须要面对的课题。

  公共场所控烟的难度从送审稿发布以后公众的反应也可窥见一斑。送审稿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后,一位知名导演竟斥之为“神经病”。查看条例原文,其实是他误解了有关影视作品中控烟的规定,条例中并未完全禁止影视作品“吸烟”,只是说对“未成年人买烟、吸烟镜头”等加强监督管理。控烟并非禁烟,个人有选择吸烟的自由,但不该让他人“共享”二手烟。吸不吸烟是个人的事,但公共场所吸烟决不是个人的事。对于这一点,大多数烟民应该还是能接受和认可的。想必很多人都看到过印刷有大大骷髅头的国外烟盒。很多国家的禁烟规定其实要比我国更加严格,对公共场所以及未成年人控烟工作尤其重视。

  以前很多人断言酒驾涉及风俗习惯,难以管理,然而从“酒驾入刑”以来,这个问题可以说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公共场所控烟这么多年始终难见效果,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控烟工作的艰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全面禁烟”无法落实。如果法规制定时多考虑一些细节,在执行环节多一些可操作性,掐灭公共场所的烟头并非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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