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餐厅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温州卫生部门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是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如果没有做到,该场所需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温州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负责人说,现在来看,检查到的公共场所基本都有禁烟警语和标志,但有的场所在贴标志的同时,也配了烟灰缸,还有人就站在禁烟标志下抽烟。特别是餐饮店、KTV、宾馆等烟民“重灾区”。因为目前的控烟只能是口头劝导、文字宣传为主,没有强制措施。(温州都市报)
“公共场所”概念界定非常关键
25日,四川在线针对该项条例发起调查,了解网友对公共场所“禁烟”的看法,截止到当日下午5时30分,据网调结果显示,90.9%的网友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并且多数人认为一旦条例实施,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会有所减少。
“全世界很多国家都一直高呼要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中国也一直在积极地努力之中。该送审稿的出现正好符合了世界潮流和大众的要求。”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表示赞同的同时,也提出了担忧,“送审稿不等于法律,能否最终批准成为正式法律,国务院还将结合实情,作进一步的综合考虑。”
并且,胡光伟还指出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公共场所”概念的界定问题将成为关键所在,“‘公共场所’概念的界定非常关键,并且要十分科学,而当前‘公共场所’这个概念很模糊,车站、医院等是毋庸置疑的公共场所,但三五个人聚在一起抽烟是不是也属于在‘公共场所?在茶铺抽烟算不算是在‘公共场所’?走在路上抽烟是不是也属于在‘公共场所’等等都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胡教授还表示,抽烟其实是一种个人权利,谈不上全面“禁烟”,“只能进行局部性的控烟,只能说是在某种场合不能抽烟。”(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