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去德国度假被限制乘飞机困在国外

来源:京华时报  2014-11-21 20:17:18  责任编辑:常方圆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有钱去德国度假旅游却不还业务员10万元借款,私企老板刘某近日被密云法院下令限制高消费,禁止其乘坐飞机等。据悉,无法买机票回国的刘某已主动联系法院,称让亲属帮还钱,以期早日回国。

    刘某是一家私营公司的老板,张某为其跑过业务,两人合作得比较好。

    2011年年初,刘某因急需用钱购买材料向张某借款20万元。半年后,刘某还款10万元,剩余10万元却迟迟不还,并以没钱为由拒付。

    无奈之下,张某于2011年年底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还钱并承担相关费用,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刘某对欠款仍然置之不理,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按照张某提供的住址找过刘某,但是没能见到刘某本人。据介绍,法院多次电话联系刘某并发出执行通知,告知其到法院缴纳案款,刘某均以出差在外等理由拒绝到法院。

    为了躲避执行,刘某还频繁更换手机号码。法院打电话,他多数时间都不接,好不容易接一回法院电话,随后就换掉号码。大约过了两年时间,此案执行没有任何进展。

    今年,执行法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刘某纳入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

    按照规定,刘某被禁止以其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这下刘某着急了。近日,他主动联系法院,称其正在德国度假旅游,计划买机票回国。结果到机场后,航空公司不给他出机票。

    得知自己是因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刘某向法院提出会让自己的亲属帮忙还钱,并请法官在其还清案款后,一定要及时撤销“限高令”,让他早日回国。

    至记者截稿时,刘某尚未交纳案款。按照规定,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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