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发票是维权凭证 买卖行为违法应叫停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2014-11-12 22:37:05  责任编辑:孙明霞

    【核心提示取暖费发票是由物业或供热公司为市民提供的缴费凭据,除用于单位报销,也是市民维权的有力凭证。如果市民家的供暖不达标,采暖期结束后,市民可持测温记录和取暖费专用发票原件,到供热单位按规定办理退费,若市民与供热单位发生纠纷诉讼,发票也是打官司的重要证据。然而,供暖季还没开始,网上求取暖费发票的帖子已经开始热传,一位从2009年开始在网上出售取暖费发票的网友称,两天已经卖出去7张。买卖发票属于违法行为,若通过私下购买普通发票而获得单位多报销等额外利益,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取暖费发票用途多 市民要索取并保留

    

    11月15日,莱芜市将开始集中供暖,现在莱芜市各大小区已经开始张贴取暖费收取通知,让广大市民提前缴纳取暖费,保证能够按时供暖,记者通过采访莱芜市区多家小区业主得知,他们在缴纳取暖费时并未索要正规发票,而是领取收费单位开具的收据,而且很多市民对于取暖费发票的用途并不知情。

    6日上午,记者采访莱芜市汶河大道舜和旺园住户亓先生得知,往年亓先生缴纳取暖费之后并没有索要取暖费发票,“我们单位对于取暖这块没有补贴政策,我要发票也没有用处,只要暖气热就行了。”但是对于发票的用途,亓先生表示不知情。

    对于取暖费发票通途,记者电话采访了山东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万军,张万军解释道:采暖费发票一定要妥善保管,对于分户改造的热用户,发票就是热用户开栓的凭证。此外,采暖费发票上有供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出现问题可以拨打。如果市民家的供暖不达标,采暖期结束后,市民需得持测温记录和采暖费专用发票原件,到供热单位办退费。如果市民与供热单位发生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发票也是重要的证据。

    对于市民交暖气费收到收据未拿到正规发票的原因,记者7日上午电话联系了莱芜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小区的供暖费用由小区物业代收,然后由供暖方给小区物业开具一个总的发票。

    “物业开出总的供暖发票,我们单位报销无法使用,物业又不能开发票给我们,怎么办?”一位市民在电话中问到。对于市民的咨询,莱芜市燃气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工作单位有取暖补贴需要开具取暖费发票,可以提前通知小区物业,如果物业不能为市民开具发票,市民可以直接到供热公司缴纳取暖费,“供热公司都会开具正规发票给市民,市民可以和物业进行沟通确认缴费,不会影响正常供暖。”(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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