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互认须加速推广
备受外界关注的住房公积金新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而其中最为激荡的涟漪,无疑则是广大职工能否真正从中受益。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在于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而随着各地逐步推出异地互贷后,购房者就可充分利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避免异地从业造成额度浪费。此次的《通知》充分考虑到了职工的流动问题,对流入地和流出地房地产市场均制定了对应的刺激政策。
对流入地而言,允许新进入职工将异地已有缴存期限累加,这有助于促进新进入职工的刚性需求提前释放;而对流出地,也允许职工在工作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地申请贷款购房,不仅放松了职工回乡购房的贷款限制,还对流出地房地产市场形成一定的支撑。
但可以预见的是,当下推广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难度不大,不过想要实现全面推广异地贷款业务,目前仍存在很大难度。
同时,就住房公积金新规适用范围来看,包括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房,主要集中于中小户型住房,这一放松政策对经济型住房的支持力度较大,普通职工也有望从中获得更多的倾斜。当前已有部分城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享受到首付两成的政策。 对于降低购房者“门槛”,尤其是一部分有自住需求购房者来讲,是极大利好消息;而且这些政策对于购房刚需而言,也会刺激这部分市场需求提前释放。
不过,需要清晰认识到,尽管新规落地引来叫好声一片,但广大职工一直以来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肥瘦不均”、“缴钱容易提取难”等“顽疾”,想要得到根本医治,仍需下大力气。
一方面,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暴露出来的缴纳不公广泛存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额度也千差万别。另外,面对目前较高的房价,中低收入职工很可能无力承担购房首付,事实上却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也就是坊间为什么称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劫贫济富”倾向了。(郭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