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放车辆物业不得收费
案例:某新建高层小区近期刚刚交房,业主张女士家正在进行装修。装修工人称物业不让其开车进门,除非交2块钱的进门费,问她该怎么办。张女士质疑物业的做法,可物业却告知装修人员没有办理出入证,所以今后进出小区,必须要交这笔钱。
新规:第十二条规定,住宅区的车辆停放服务包括提供场地、停车服务及车辆特约保管服务。停车服务费和规划的停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车辆特约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已购买或租赁车位场地使用权的,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内不再收取场地占用费。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上的停车场地占用费需依法经业主共同决定。
对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解读:刘明分析,新规中关于“临时停放车辆物业不得收费”一说,从正常物业管理角度、以及人性化角度来说,都是一种合理的解释,因为它所约定的是“特定条件下”的临时停放车辆,警车、消防车、120救护车、市政抢险车辆等这些都无可厚非,而作为配送、维修、安装等车辆,只要不是长时间停在小区里不开走,影响业主正常停车,就可以以首先满足业主需求为出发点,为业主提供便利。
罗辉则认为,新规中这项规定是充满人情味的,作为物业,一定要以方便业主为前提,不应该阻挠临时车辆进入小区。
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收出入证(卡)费
案例:近段时间,有数位光华路众诚百合园的业主致电本报,称从8月下旬开始,小区物业突然在大门口安装了蓝牙门禁系统,并要求有车的业主缴纳100元办理蓝牙卡,并每年缴纳360元的停车费。
新规:第十七条规定,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
解读:刘明认为,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收出入证(卡)费,这里的“入住证(卡)费”既包含业主的出入、又包括车辆的出入。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中关于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是有其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这一点实际上对物业起到了督促作用,要求物业增强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增强契约意识,尊重业主在小区内的共同管理权。(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