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多项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打击生产经营劣质食品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9-12 14:46:52  责任编辑:郭凯

河北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防食物中毒

    为做好秋季全省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严防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食药监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农村、城乡结合部、民办学校的食堂。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要目标,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自查报告要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次专项整治内容较广。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情况、许可证情况、食堂环境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情况、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都要详细检查。

    记者查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和监督检查表发现,各类检查项目都要详细具体可操作的指标。如要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消毒池不能与其他水池混用,四季豆、豆浆等要烧熟煮透,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要符合规定,食品要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等。

    学校自查整治结束后,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问题或隐患,要督促学校进行彻底整改。对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河北新闻网)

衡水市执行“禁铝令”开展面制品专项整治

    近期,衡水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对市区餐饮单位面食制品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共采集面制品样品33批次,检测其铝含量是否超标,其中24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2.73%,对不合格的餐饮单位予以立案查处,让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要求自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小麦粉及其制品(油炸面制品除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根据公告要求,衡水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检查,以餐饮单位自制加工的馒头、包子、大饼、油饼、面条等面食制品为主要品种,重点检查所使用的膨松剂(泡打粉为主)的主要成分是否含有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公示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滥用和超剂量使用的行为。目前已检查餐饮单位211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样品抽检不合格的14家单位立案查处。(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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