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降低城郊村居民生活燃煤污染,石家庄市2014年加大洁净型煤和环保燃煤采暖炉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居民购置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60元。
与普通原煤制成的型煤相比,洁净型煤优势明显——灰分小、无烟尘、无异味,火力猛、烧得透、不结渣。优质低硫型煤通过添加固硫剂,二氧化硫排放降低60%以上,烟尘排放降低70%以上,实现了煤的洁净燃烧,可有效控制煤烟污染。
资料显示,河北农村地区人均每年生活煤炭消费量0.69吨,这些原煤灰分硫份高,超低空直排,污染贡献大。改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减少农村地区散烧煤大气污染是不可回避的一环,降低城郊村居民生活燃煤污染,推广优质低硫型煤是最现实的选择。
石家庄市补贴推广低硫煤 居民购置每吨补贴360元
为降低城郊村居民生活燃煤污染,石家庄市日前出台《2014年城乡居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将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市区城中村和周边10个县(市、区)的城郊区居民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和使用低硫的洁净型煤。
煤炭消费过高是造成河北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石家庄煤炭污染占到大气污染的53%以上,尤其到冬季采暖季节,石家庄呈典型的煤烟型污染,除了工业燃煤和集中供暖外,城郊区为数不少自主采暖的散户造成的燃煤污染也不容小觑。
据介绍,洁净型煤质量执行严格的标准,硫份为0.6%以下,其中,供应禁燃区的洁净型煤可排放硫含量0.3%以下,挥发份15%以下,水分3%以下,热值5300大卡以上,热稳定性和防水性能好,各种辅料要无毒、无害、无异味,且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实施方案》,石家庄市2014年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2015年继续扩大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范围,到2017年全市洁净型煤使用率达到分散采暖燃煤总量的90%以上。石家庄市将在巩固省会二、三环路之间52个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基础上,2014年加大洁净型煤、环保燃煤采暖炉推广力度,年内完成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辖区居民和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平山县、井陉矿区、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新乐市等10个县(市、区)城区及周边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