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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不允许个人保存档案 毕业2年内免收档案管理费

2014-08-15 17:59:37 来源:河北新闻网 [原创]

    【核心提示每年一批批大学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由于种种原因,总有一些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如何安放,于是就形成了档案滞留在学校或搁置在自己手中等现象。

    那么,档案究竟应该放在哪?能不能个人保存?保管流程是怎样的?据了解,根据河北省规定,不允许个人保存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交给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河北省还为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开绿灯”,免收毕业后2年内人事档案管理费。

河北: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河北省不允许个人保存档案 毕业2年内档案管理费免收

    档案是个人经历的见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奖惩表现的文字材料都包含在内,个人要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转正定级和计算工龄,要评职称和调动工作,要考研、考公务员或出国留学,都与档案密不可分。

    虽是如此,档案却不允许由个人保存。

    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

    学校将毕业生人事档案交给本人转递的,毕业生应尽快交给单位或户籍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避免滞留个人手中。

    万一毕业生档案不慎丢失,要尽快到材料形成院校或单位补办。(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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