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学习和工作的经历中,档案伴随着每个人的成长,却也给很多人带来了负担与烦恼,“档案保管费”就是人事档案制度带来的争议之一。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文章《为薄薄几张个人信息安个“家”,为何每年收取数十亿元?——追问档案保管费》,指出全国每年数十亿档案保管费的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国家发改委随后对此回应称,在全国范围内,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根据国家规定,2013年起,河北省已经降低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并将在2016年自动取消。2014年3月1日起,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在河北省率先免除了全部人员的人事代理费,实现了人事档案免费保管、人事代理免费服务。
国家发改委:“档案保管费”最迟到2016年取消
8月1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为薄薄几张个人信息安个“家”,为何每年收取数十亿元?--追问档案保管费》,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回应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涉及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降低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应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重新制定本地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三年后自动取消。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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