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回应网民“微信十条压制言论”疑虑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8-08 14:53:12  责任编辑:张娜

    【核心提示】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不少网民有疑虑,新规实施后,如何用微信?对普通用户影响大吗?违规后怎么处罚?实名是否侵犯隐私?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一回应,并称对公众号管理更严格,普通用户影响并不大,不会侵犯用户的个人隐私,并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

网信办回应网民“微信十条压制言论”疑虑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十条《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注册新规 新用户注册须签订协议

    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规定》中所称即时通信工具,主要指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时光谱等各类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

    根据《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管理方式。即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但其在前台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如可以选择个性化的网名或昵称。此外,新用户注册应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即时通讯工具是基于熟人圈子的产品,目前即时通讯工具基本上已经普及实名制。而此次规定要求的“注册时进行真实身份认证”,用手机号码注册即可。据悉,用户在实名注册后,就可以使用发言功能。而对于一些拥有账号只浏览信息,处于“潜水状态”的用户,此次《规定》未作出限制性规定。

    落实实名制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对此,国家网信办解释,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透露,我国将在近期出台《个人信息法》。

●信息发布 时政新闻包括报道、评论

    《规定》中明确: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哪些新闻属于“时政类新闻”?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2005年9月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目前,微信大概有580万公共账号,大多数是政务类、商务类公号,涉及媒体发布的公号比例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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