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步车上路有了“硬杠杠”不守规矩要挨罚

来源:德州新闻网  2014-07-04 17:05:58  责任编辑:郭凯

    5月20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出台规定,并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为此,我省将用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老年代步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而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那么,哪些车属重点整治对象?开着“问题车”上路又将面临哪些处罚呢?带着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代步车新政出台 重点整治无牌无证

    当前,我省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以下简称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山东良好形象。

    为切实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市场经济和道路交通秩序,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5月20日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代步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目的是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代步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营运、上路等环节突出问题。

    交警提醒,由于代步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其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广大群众切勿相信“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通知》要求各市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庄,深入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拼组装、销售、营运、上路行驶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并逐一登记建档,彻底摸清底数和现状;按照法律法规,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组装、改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窝点及倒卖合格证等手续的,集中行动,联合执法,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等措施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非法销售,杜绝不合格车辆继续流入市场。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车已有部分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可以凭借生产合格证和相关手续到交管部门查询、申请机动车号牌,驾驶人也要根据车辆类型考取驾驶资格证,无牌无证的所谓代步车将成为重点整治的对象。

    代步车属机动车 不挂牌上路将受重罚

    在马路上,各式各样的以“代步车”、“观光车”命名的简装车辆随意行驶,这些车不但速度慢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外,不少驾驶员更是年长的老者,对交通信号灯更是视而不见。

    这次哪些车将被叫停呢?记者获悉,只要不能挂牌的,均不准上路。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此次整治的重点为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也就是说,凡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的车辆均不准上路行驶。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老年代步车多为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或燃油机车,符合条件能挂牌的仅有力之星、宗申、福田、时风等品牌,此外还有一些新能源四轮汽车,而绝大多数标注“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电动三轮和四轮车均属此次整治、叫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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