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放开低价药的限价,鼓励药企生产,让一些质优价廉的药品,尤其是“救命药”重新回归市场,减轻患者负担,这项政策利国利民。但是如何更好地实施这一政策,让百姓和药企真正实现双赢,为低价药“松绑”还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低价药逐渐退出国内医药市场,除了生产者觉得无利可图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以药养医”。要改变低价药“叫好不叫座”问题,还需加快医改,让医院愿意采购、医生愿意开方。
百姓和药企能否真正获益,关键看配套措施能否及时跟进
一位曾长期在省级医院工作的李先生认为,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后,药企是否生产低价药,老百姓最终能否用上低价药,关键要看医疗机构的态度。目前,县级以上医院还是实行药品加成政策,药品从供应商到患者手上,有15%加成。这意味着,药品价格越贵,医院分成收入越高。例如,每瓶100元的药加成15%,医院能赚15元,而每瓶1元的低价药哪怕加成100%,也只能赚到1元。
对此,河北省相关药企也表达了对配套措施的期盼:“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企业能否真正获益,关键要看配套措施能否及时跟进。”
近日,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由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对通过相应资质审查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网上交易。这项规定表明,今后低价药采购将不再招标,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话语权进一步增强。
“根据《意见》,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并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河北省药企有关人士希望,这些措施能够及时出台并落实,从而提高医院、医生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
“总之,在低价药采购中,医疗机构买什么、买多少、什么价格、怎样付款等,都需要有一套详细可行的规定。”一位药企负责人说。(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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