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开枪如何定夺
记 者:您提到持枪民警训练打消了很多群众的顾虑,那么如何保障使用上的安全呢?
冯剑恒:在配枪巡逻的过程中,我们规定,人枪结合,即枪不离身;枪弹结合,枪上保险。安全系数是有保障的。
记 者:既然发了枪,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可能会开枪。什么时候能开枪,是否需要每一起事件都报请上级领导?
冯剑恒:一般情况下要严格遵守枪支使用规定。很多突发事件,比如说昆明暴恐事件,根本来不及请示。这就需要我们在前期的培训过程中,强化熟悉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提高民警的瞬时分析判断能力。
记 者:那您所说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冯剑恒:这也是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关于开枪的规定,目前都比较笼统。比如说,有个人在火车站挥舞着木棍,扬言伤人,周围有群众可能被伤及。如果没有围观群众,嫌疑人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就没有必要开枪,可以采取其他抓捕控制措施予以解决。
记 者:这是不是说,开枪的判断是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
冯剑恒:对。同时,要根据事件的性质、所处环境和危害程度来判断。这些通过我们的实地训练、现场判断、严明的纪律来约束。我们最终的目的是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群众安全利益。
记 者: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15种警察使用枪支的情况。但是我们也知道,突发事件各有各的特点。您刚也提到,我国对民警开枪的规定过于笼统,您对今后针对民警开枪的法规有什么期待?
冯剑恒:我期待进一步完善细化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既有利于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便于操作,更能保障执行者的合法权益。(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