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核心是处理好社会建设与治理的关系,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机制。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到,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市发改委已积极行动。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加快建立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向全科医生倾斜的医保政策等新机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开展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开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扩容。
-理顺医药价格体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逐步开展药品“二次竞价”,进一步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细化市域人口分类管理户籍政策,牵头制定《全域成都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服务管理办法》。
-严控中心城区、天府新区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其他区(市)县落户限制,有序引导市域农业转移人口向卫星城、县城、重点镇、一般场镇梯度转移,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强化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包容性城市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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