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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亮点现实操作仍有障碍 需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2014-03-16 17:41:11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

    核心提示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消费者首次拥有“后悔权”,但新法亮点规定与现实操作仍存在一定差距,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公益诉讼等规定的适用情况引关注。关于消费者权益维护路径问题早有共识:根本上还是要依靠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要靠职能部门的用心监管。此外,更需进一步制定配套细则或后续出台司法解释,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有力。

“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现实操作障碍多

在某购物网站单个商品页面上,“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提示位置并不醒目。网络截图

在某购物网站,母婴类商品被归为“特殊商品”,无法适用“无理由退货”。网络截图

    “新消法”首次赋予消费者“后悔权”:消费者通过网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都可以退货。但“新消法”也规定,消费者定做等4类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近日,记者对部分购物网站退货进行体验发现,由于有“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个比较模糊的规定“兜底”,电商们的退货标准不一,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也没那么容易。

同类商品退货“门槛”差别大

    记者登录多个购物网站看到,除了“新消法”规定不能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各个网站都分别列出是否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其他商品”。很多同一类别的商品,在不同的购物网站,退货的“门槛”却不尽相同。以母婴类商品为例,京东商城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此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一经售出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即不能无理由退货。亚马逊、当当网则把母婴商品再划分了类别:非食品类母婴商品,如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可无理由办理退货;母婴食品属于“特殊商品”无质量问题不退换。当当网还把婴儿用品和贴身衣物也列入了不能退货的“特殊商品”中。此外,在各电商的珠宝首饰,食品和保健品等商品中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责任编辑:孔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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