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消费者时常要和形形色色的合同打交道,难免碰到一些“霸王条款”。房屋格式合同、预付卡等活动尽管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些都可能涉及“霸王条款”,直接损害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报道也屡见不鲜。一片反对声中,为什么“霸王条款”仍猖狂?目前来看,消费者“不敢维权”成为“霸王条款”继续存在的“温床”。“新消法”对“霸王条款”作出的更加严格的约束,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遭遇“霸道”行规 不敢维权成霸王条款“温床”
近日,小刘生日聚会邀请同学到长沙一家知名连锁KTV唱歌。由于KTV酒水非常贵,小刘就到旁边的沃尔玛购买了两箱啤酒,分装到几个同学的书包里,想带进去,但被KTV工作人员要求查看书包,收缴了自带啤酒。“全国的KTV都不准客人自带酒水,不单单是我们这一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该KTV的工作人员“理直气壮”地说。记者调查发现长沙市内KTV不准客人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现象普遍存在,而消费者被要求“暂缴”酒水后也多“自认倒霉”,因为“这是行规”。此外,像上岛咖啡等休闲中西餐厅以及不少饭店都对卡座、包房有“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
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希望市民一旦遭遇霸王条款要积极维权,向我们反映。”(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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