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工作流程。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欠薪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和重大欠薪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省法院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标准和案件移送、立案和审理联动处置办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确保案件快立、快查、快审、快结。各级人民法院对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尽快执结。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法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政法部门要规范和畅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渠道,切实加大对拖欠工资涉法涉诉案件的督办力度。
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档案和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作为3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及时将建筑业企业执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记入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以讨要工资名义恶意讨要工程款的企业,经查实后记入“黑名单”。要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企业拖欠工资情况与银行授信挂钩,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
意见还对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资支付政策制度末端见效。(河北新闻网)